查看文章 |
小额信贷本质上是一种信贷方式,但因它在一些地区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为穷人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和同时实现信贷机构自身的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被众多发展援助机构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视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在中国,小额信贷更多地被当成一种扶贫方式而非信贷方式对待。本文使用小额信贷机构分析与影响分析结合的方法,研究中国小额信贷对扶贫的贡献。 样本小额信贷机构组织类型和区域特点 由于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特定历史,小额信贷组织类型出现了多种方式并存的局面。本研究选择了10个处于不同发展期的不同类型的代表性小额信贷项目进行了调查。这10个小额信贷项目分布在陕西、河南、四川、河北、内蒙古、贵州和青海7个省区。最早的项目始于1994年,最年轻的2000年才开始。10个项目中,青海海东WFP/IFAD小额信贷和安康世行小额信贷是由项目办或采取类似项目办的方式运作的;虞城、仪陇、赤峰和晴隆小额信贷是由非政府组织运作的;洛南和平昌小额信贷由政府或半政府的组织*作;滦平小额信贷由农村信用社*作;草海项目由项目区的村民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管理和*作(见表1)。 表1 小额信贷机构类型和概况(略) 小额信贷服务 一、规模和用户结构 10个项目中,洛南与青海海东项目覆盖的乡镇较多,分别达到了30和34个乡镇,其他项目都只覆盖少部分乡镇。青海项目的用户规模最大,达到了45068户的规模,洛南和安康项目分列第二、三位,其他项目的用户规模都在5000人以下(见表2)。用户规模与项目的性质有着密切的关系,3个用户规模较大的项目都是政府组织的项目或外资援助项目。这些项目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资金供给有保障,*作费用主要由政府或赞助机构提供,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中能够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较大的服务规模。 表2 10个小额信贷项目的用户规模和构成(2000年)(略) 10个项目用户中妇女用户所占比重有较大的差异,虞城和赤峰项目的所有用户都是妇女,多数其他项目中妇女用户的比重也超过了50%。这种状况在其他信贷项目或扶贫项目中都是不多见的。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受最初引进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影响,认为妇女是较男性更可靠的小额信贷用户,瞄准贫困妇女曾经作为小额信贷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中国多数小额信贷项目中采用;第二,反映了赞助机构的性别意识,认为贫困妇女是弱势群体,需要通过增加她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来提高其社会和经济地位。 按贷款用途划分,10个小额信贷项目中农业用户所占比重较大,除了滦平、草海、虞城以外,其他项目中农业用户的比重都超过60%。农业用户比重高是中国小额信贷用户结构一个突出的特点,这主要是由中国农村贫困的特点决定的。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中国农村基本上没有无地的贫困户,而且多数贫困户都居住在比较偏僻的山区,发展微型工商业企业的机会并不多,这使得中国多数小额信贷用户将贷款用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以农业用户为主的用户结构,对中国小额信贷产品的设计提出了有别于其他国家以微型工商业企业用户为主的结构的新的要求。 二、小额信贷的产品和服务 10个小额信贷项目中有9个选择了小组联保贷款方式,只有青海项目直接对用户个人发放贷款(见表3)。中国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情结根源于小额信贷试验发起者和组织者对小额信贷的认识,中国小额信贷试验是以河北易县在1993年底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开始的,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被等同于小额信贷唯一的模式,再加上包括易县在内最初以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为基础开展的试验在扶贫到户和还款业绩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后来的小额信贷试验也主要以此作为小额信贷设计的样板。不过尽管绝大多数调查的小额信贷项目都选择了小组贷款的方式,但相互之间小组组建方式和小组联保作用的发挥状况存在很大的差异,严格来说,只有少数项目的小组能够发挥经济意义上的联保作用,在小组内成员还款有困难的时候,其他成员提供帮助。多数小组联保主要起着社会压力的作用,如果不在小组联保的基础上加上后续贷款机会与小组还款情况挂钩的规定,小组联保并不一定真正能发挥联保的作用。另外,多数项目也不再严格坚持将小组个别成员拖欠贷款与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再贷款资格联系的政策,当小组内有个别成员拖欠时,到下一轮贷款结束其他能够正常还款的用户可以或通过吸收新的成员或加入别的小组而继续获得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小组联保所剩下的也只是外表的形式。 表3 小额信贷的产品和服务(2000年)(略) 注: 这是按一次性还款名义贷款年利率在分期还款条件下在名义上最大可能获得的利率。小额信贷的贷款规模相对比较小,10个项目中只有洛南户均贷款余额超过1000元,其他项目用户平均贷款规模多在500-800元之间。贷款额度小本来是小额信贷的一项基本原则,象青海海东项目的贷款规模是在项目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了的,项目实施机构无权做大的更改。但是多数其他小额信贷项目已经发放了3轮以上的贷款,用户最高可申请3000元左右的贷款。贷款余额仍保持这样小的额度,主要可能是由于多数用户的实际需求小或者现行的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程序设计不能满足用户从事较大规模投资活动的需要,用户只局限于获得小额的贷款来解决日常生产之需。联系用户的活动类型来看,由于多数用户贷款主要用于种养业,在种养规模受资源约束不能实现规模种养的条件下,他们并不需要太大额度的贷款。如果使用国际上评价小额信贷贷款规模的常用指标-平均贷款余额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来衡量中国小额信贷用户的贷款规模,可以发现中国小额信贷用户的平均贷款规模是明显偏小的。世界小额信贷网络计算其26个成员项目1999年的用户平均贷款余额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为74.9% ,而中国10个样本项目中该项比值最高的也只有66%,最低的甚至只有15%。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小额信贷在服务用户的深度上优于世界小额信贷网络成员项目。 除了青海项目与草海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平均贷款期多为1年。这一方面可能与贷款用于农业的比例高有关系,另一方面一些项目提供的小额信贷产品缺乏灵活性,项目机构本身为了管理方便也倾向于提供一年期的贷款,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10个小额信贷项目中只有洛南和平昌两个由政府贴息贷款支持的项目与青海项目实行低利率政策。滦平项目执行的是信用社正常贷款利率,但由于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致使其实际利率略高于正常利率。其他项目的名义利率都高于信用社正常年利率的6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草海村寨基金在成员自主决定利率的条件下,平均年实际有效利率达到28%。这尽管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但它说明用户的利率承受能力可能远比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管理人员估计的可能利率要高得多。 受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影响,10个样本小额信贷项目中有7个实行强制储蓄的政策,另外草海村寨基金实行用户结组时固定或自愿存入部分基金的方式进行储蓄。只有洛南项目与滦平项目没有将储蓄与贷款联系起来,其中滦平项目由于是信用社*作的,用户可以进行自愿储蓄,没有强制储蓄的必要。强制储蓄在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中设计的作用主要是增强小额信贷机构抗风险的能力和增加小额信贷机构的资本金。在调查中发现强制储蓄(包括强制存款和小组基金)在减小还贷风险方面起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在增加资本金方面的贡献似乎更加明显。如在赤峰项目中,用户储蓄余额占贷款余额的14%,在虞城、安康、晴隆和草海项目中,用户储蓄都对增加项目资本金作了重要的贡献。 除了提供金融服务以外,10个项目中有8个都为用户提供技术培训方面的服务,尤其是青海项目、安康、晴隆、仪陇和赤峰项目,技术培训被视为小额信贷服务一个内在的组成部分。不过这8个提供技术培训的项目中,只有青海项目和洛南项目由专业技术服务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其他项目都只是由小额信贷机构自己组织和实施培训。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与国外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相比,中国现行的小额信贷项目在产品设计和服务内容方面将扶贫功能摆在更重要的地位。 小额信贷项目的效率与可持续性 一、小额信贷项目的还款业绩 我们使用了逾期90天的拖欠率来评价各项目的还款业绩。在可获得信息的8个项目中,洛南项目的拖欠比率最高,达到50%,据当地农业银行估计有30%左右可以收回,20%将形成呆帐。其次是青海项目,逾期贷款的比率达到25%。滦平项目贷款逾期率为10%,仪陇、虞城、和平昌项目的逾期率分别为8.57%、5.46%和5%(见表4)。相对来说,安康和晴隆项目的逾期率比较低。综合来说,8个小额信贷项目还款业绩表现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政府小额信贷项目和其他国际机构赞助的扶贫信贷项目由于非常强烈的福利色彩以及政府在放款用户上的干预,逾期率较高;第二,项目运行三、四年后,拖欠率会有所上升。如虞城、仪陇项目在刚启动的前一、二年还款情况一直不错,但后来逾期贷款的比率有较大的上升。 二、小额信贷项目的运行效率与可持续性 1、运行效率 由于青海项目与滦平项目报告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全职从事小额信贷业务,使得对各项目间劳动生产率的比较缺乏完全的可比性,因此在比较时最好将这两个项目暂时剔除出去。另外8个项目中安康、虞城、平昌与晴隆项目每个工作人员服务的用户数较高,达到250人以上,洛南项目的这个比率最低,每个工作人员仅服务104.5个用户。洛南项目劳动生产率低,主要原因是前几年招聘的扶贫社工作人员,在贷款业务转到农业银行之后主要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和政府扶贫项目的实施,不直接影响小额信贷的用户数。如果仅仅计算农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其数值在各个项目中都是最高的。 根据从10个样本小额信贷项目中获得的9个项目的有效资料,虞城、仪陇和滦平项目的贷款资产的平均回报率(用小额信贷项目从贷款中实际收回的利息收入除以贷款总额计算)位于前列,而洛南和青海项目忝居最后,其他项目居中。贷款资产回报率的差异在正常情况下主要决定于贷款实际有效利率与贷款的回收率两个因素,但在实际中也有基层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回收到期利息的奖金而自己先垫支利息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报表中不能反映出来,会导致高估贷款资产的回报率。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所有小额信贷项目的贷款资产回报率与他们的名义利率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差距。资金闲置率高是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综合比较,洛南和青海两个项目由于贷款利率低而且贷款的拖欠很严重,因此它们贷款资产的回报率也就很低。而虞城、仪陇和滦平项目不仅收取的利率较高,而且贷款的拖欠率较低,因此贷款资产的回报率较高(见表4)。 表4 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行效率(2000年)(略) 2、小额信贷项目的持续性 评价小额信贷项目的持续性经常会面临资料短缺的限制。本项研究也只获得了10个样本项目中7个项目的部分资料,而且这7个项目的资料也并不完整。例如在中国现行小额信贷管理中,相当部分费用并不是直接发生在基层的小额信贷项目或机构,而是发生在它们的上级管理层。但是上级管理层的费用在小额信贷项目的报表中不能反映出来,因而会导致计算出来的项目持续性高于实际水平。为了比较准确估计小额信贷项目的持续性,我们对个项目分摊上级管理费用进行了估计,并将之计入*作成本中。同时,我们使用信用社的贷款利率(6.825%)作为市场利率,计算项目的金融持续性。结果表明:虞城和安康在没有费用分摊的情况下,可实现*作可持续,其中安康即使包括分摊费用也能达到*作持续水平。相对来说,虞城的金融持续性较高,达到84.7%(见表5)。考虑到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历史较短,在3到5年时间内能达到现在的自负盈亏水平,应该说已经很不错了。 结合这7个小额信贷项目的服务规模、利率、还款率、工作效率与他们达到的持续性水平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以下几个因素对项目持续性的影响比较显著。第一,小额信贷的服务规模。*作持续性与金融持续性较高的项目多为小额信贷的用户和贷款规模较大的项目,如仪陇项目与赤峰项目、安康项目与晴隆项目在利率和产品方面都是相同的,他们之间的持续性差异主要源于服务规模的差异。第二,有效利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贷款的有效利率越高,能达到的项目持续性水平也会越高。第三,管理和*作成本。虞城项目之所以能获得目前的持续性水平,关键的原因在于它的*作和管理成本较低。第四,拖欠率。如虞城和仪陇项目的服务规模、利率和单位成本都比较接近,只是仪陇的贷款拖欠率更高,使其*作持续性与财务持续性水平低于虞城。 表5 小额信贷项目的可持续性状况(2000年)(略) 小额信贷对扶贫的微观贡献 尽管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可以通过评价小额信贷机构服务的渗透性与持续性来评估小额信贷对穷人用户的影响,但作为一种扶贫方式,小额信贷必然也应通过影响穷人获得各种财产的机会和能力、改善穷人用户的福利水平来体现其对减缓贫困的贡献。 一、获得信贷资金、技术培训的机会 小额信贷通过其特殊的制度安排,可以为穷人用户增加获得贷款的机会。10个样本小额信贷项目2000年为101,135个用户提供了信贷服务,户均贷款1081元。如果用户能够连续地从小额信贷项目获得贷款支持,对于他们减缓贫困就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评价小额信贷对增加用户获得信贷资金机会时,不少人有一种担心:是否穷人用户在获得小额信贷的同时会失去获得其它贷款的机会,如果果真如此,那么无非是以一种信贷方式取代了另一种信贷方式,穷人用户不能增加可使用的资金。为了检验这种担心,我们使用两次小额信贷样本农户调查资料,对小额信贷用户获得其它贷款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这两次调查分别是1998年在虞城、丹凤和洛南小额信贷项目,实际调查小额信贷户305户;2001年在虞城、安康、洛南和晴隆,实际调查小额信贷户120户。这425户在调查时户均获得小额信贷975.8元,同时有183户从其他方面贷款,占调查户的43%。有其他借款农户实际有借款360笔,户均2笔多。全部借款用户户均从其他来源借款1233.9元。按来源分类,来自信用社的借款149笔、户均1384.8元;私人借款183笔、户均1080元(见表6)。按全部样本户计算,户均从小额信贷以外途径借款1045元,其中从正规金融机构借款586.8元。这一借款户比例比同期全国低收入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农户比例还要高。因此,可以说至少在调查的小额信贷项目区内,小额信贷并没有相应地冲减用户从其他方面获得贷款的机会。也就是说,小额信贷对增加穷人用户信贷机会的贡献基本上是净增加的机会。不过在一些项目区,也曾出现用户获得小额贷款机会后获得其他政策性贷款机会减少的情况。如在青海海东项目区调查时发现,项目村获得政府扶贫贷款的机会明显少于非项目村。 表6 425个样本农户从小额信贷以外来源借款情况(略) 在调查的10个样本小额信贷项目中,有8个在提供信贷服务的同时为用户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从上述两次样本调查的结果来看,有82%的样本用户认为项目提供的技术培训对他们实施小额信贷项目起了积极的作用。实地调查发现项目所提供的技术培训在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方面,对提高小额信贷用户的技术能力和农业生产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小额信贷对家庭财产的贡献 小额信贷通过改善穷人用户获得贷款和其他方面服务的机会,最终将反映在对家庭福利的影响上。表7列出了样本项目调查小额信贷用户在贷款前后家庭的财产(包括生产性固定资产、牲畜和耐用消费品)价值的变化。小额信贷项目实施以后,用户户均家庭财产价值从1985元增加到2901元,增长了46%,其中生产性固定资产和牲畜的价值增长速度较快,分别达到92%和45%,而耐用消费品的价值仅增长19%。尽管用户家庭财产价值变化的具体程度可能不能准确反映小额信贷的影响,但不同财产价值变化值的差异,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小额信贷项目的影响方向。如在小额信贷用户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中,有62%是直接使用小额信贷资金购置的。牲畜存栏的增加几乎全部是由于小额信贷投资所致。在使用小额信贷的农业投资中,畜牧业所使用的贷款占60%以上。 表7 贷款前后小额信贷用户家庭财产变化(略) 三、就业机会 就业机会少与生产结构单一是形成贫困的重要原因。在评价小额信贷的效果时,考察用户就业机会与生产结构的变化,可以帮助理解小额信贷减缓贫困的作用机理。我们先来看小额信贷对用户非农业就业机会的影响。在小额信贷支持的用户经济活动中,有相当部分直接用于发展工商业微型企业。在10个样本小额信贷项目中,各项目之间非农业用户所占比例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最少的也在10%以上,多的大于50%。虽然我们无法判断小额信贷支持的非农业用户中有多少在没有项目支持的条件下还能存在,但可以确定的是小额信贷至少在稳定这部分非农业就业机会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绝大部分非农业微型企业只是在小额信贷的支持下得以产生。小额信贷对用户非农就业机会的另一种影响来自还款压力。在还款所引起的现金流大于用户现有现金流的情况下,相当部分用户选择输送部分家庭劳动力到外地打工的方式来筹集还款资金。调查中发现小额信贷用户中有劳务输出的比例较高。张林秀、罗斯高的研究也发现仪陇小额信贷项目在促进用户增加劳务输出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Linxiu Zhang, Scott Rozelle,2000)。当然,如果因项目的实施使原来可以外出打工的劳力被部分或全部留在家中从事种养业,小额信贷也可能对用户家庭劳力外出打工产生负面影响。 小额信贷项目在增加农业就业机会方面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小额信贷用户贷款用于种养业的比例很高,主要是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对于贫困农户来说,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不仅可以利用闲置的自然资源(如草山草坡、农业副产品),同时也可以增加劳动力的就业。 四、风险 贫困农户是社会最脆弱的一部分人群。由于家底薄,在正常情况下穷人也只是勉强维持最低水平的生存,根本没有任何能力抵御突发的自然和经济风险。国外的一些研究发现小额信贷对扶贫最突出的贡献是平衡消费(smoothing consumption)(Hossain, 1988; Moduch, 1999)。但在中国研究小额信贷对包括平衡消费在内的降低穷人生存与发展风险的影响,存在着资料缺乏的困难。没有任何有关小额信贷用户的时间系列的可比资料,对风险的影响分析只能借助于一次性的调查资料,这就使得风险分析的结论的可信度大大降低,小额信贷的风险影响研究更多地在定性的基础上进行。 从抗风险能力方面看,小额信贷能够对减少穷人用户的自然和市场风险产生积极的作用。首先,小额信贷通过为用户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增加穷人用户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穷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结构和收入形成结构,因而能够增强他们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在调查中发现,小额信贷用户的贷款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以外的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微型工商企业。其次,小额信贷本身有时也可以作为抵御和减轻风险影响的一种措施。一些小额信贷项目采取当用户遭遇突发灾害时提供贷款以减轻风险影响的做法,这也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穷人在遇到天灾人祸时告贷无门的窘境。对青海项目村与对照村的比较分析发现,项目贷款用户在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具有比非项目户更强的能力,消费水平所受到的负面影响也要小。此外,小额信贷通过分期还款和中心会议这样的新的制度安排,有可能提高穷人用户家计管理的能力,从而使出现风险时能够更合理地安排家庭的消费和经济活动,间接减轻风险的影响。 不过中国小额信贷项目是否也发挥了平衡消费的作用,迄今为止还没有可信的资料证明。可以肯定的是贷款用于工商业的用户,小额信贷有可能起到平衡消费的作用。但对于贷款用于农业的用户,在还款所需的现金流与家庭实际的现金流不一致的制度安排下,没有收入的季节也需要还款,则有可能加剧用户消费的季节不平衡。 五、妇女授权 小额信贷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为是对妇女授权的一种重要的实现方式,中国小额信贷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也将瞄准贫困妇女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在调查的样本小额信贷项目中,多数都明确提出了妇女优先甚至只贷款给妇女的政策。不过小额信贷的妇女用户通过参加小额信贷项目,究竟是否以及获得了哪些方面的授权并不象贷款政策这样清楚。张林秀、罗斯高的研究认为参加小额信贷并没有显著改善妇女在家庭决策中的地位。而张宏等人对赤峰项目进行参与式评估后发现,"妇女在获取社会关系、在对科技、信息、社会关系、市场(出售产品)、土地、种子、饲料、钱等资源的控制(说了算)方面有所增。 从行业相关性角度来看,小额信贷在增加妇女就业机会和与家庭外面的世界接触机会方面应该能够起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调查中发现,除了有部分妇女直接参与由小额信贷支持发展起来的微型工商业企业以外,项目支持的养殖业多数也是由妇女*作。在中心会议制度执行得较好的项目,作为项目成员的妇女有较多的机会接触家庭外面的人和事,获取有关市场和技术的信息。 不过小额信贷对妇女的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增加了妇女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妇女的劳动负荷和心理压力。如果家庭的性别分工不发生变化,小额信贷实际上会加大妇女的劳动负担。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有79%的妇女认为参加小额信贷项目以后,劳动时间增多了。在还款周期过密、家庭实际现金流小于还款所需的现金流时,妇女也需要承受还款出现困难时所产生的心理压力。调查中发现多数用户在还款困难的季节,需要从亲戚朋友处借款还贷,或通过缩减本来已经很低的消费水平来应付还款。 小额信贷对扶贫与发展政策的贡献 小额信贷这种服务穷人的创新信贷方式,在引入中国以后,不仅影响了金融政策,也对扶贫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小额信贷试验对扶贫政策的影响 从1993年底开始由非政府组织和国际机构在中国开展的联保型小额信贷的试验,在部分省区的试验过程中,显示了很高的资金到户率、还款率和项目成功率,而这正是政府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中面临的三个最大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小额信贷创新引起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扶贫部门的浓厚兴趣。首先是陕西、云南、四川等地的一些地方政府扶贫部门,在观察和了解了小额信贷扶贫的效果和运行机制之后,率先使用地方政府可控制的扶贫专项贷款开展了政府小额信贷扶贫的试验。在地方试验的基础上,中央政府开始将小额信贷扶贫提升到政策的层面对待。由于包括小额信贷扶贫在内措施的实施,从1997年以来全国扶贫资金到户的比重从1997年的44.4%提高到1999年的82.75%。小额信贷的试验对扶贫政策的贡献具体表现为:第一,探索出了扶贫资金和项目到户的一条途径;第二,增加了穷人的参与项目选择的机会和权力,减少了决策的盲目性;第三,使各方面更多地关注还款;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扶贫的组织和管理。 二、对金融政策的贡献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帝雅鼎国际公司合作,在河北滦平开展了信用社联保贷款的试验。并在2000年初出台了《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条例》两项相关的政策。这两项政策的出台,在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历史上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央银行已经开始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试验过去主要由非政府组织实行的社会担保贷款方式,考虑实行金融创新来改善对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的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允许和鼓励信用社开展联保贷款、鼓励并规范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两项政策对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深化所产生的影响,可能要大于对小额信贷发展的影响。 参考文献 Hossain, M. 1988. " Credit for Alleviation of Rural Poverty: the Grameen Bank in Bangledesh", Research Report 65, International Food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 Washington. |
写新文章